一、单位概况
牧野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73年,原名新乡市郊区人民法院,2003年区划调整后更名为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2009年10月搬迁至新乡市宏力大道东398号,占地面积20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2026年有正式在职在编干警84人,其中员额法官23人,法官助理19人,书记员2人,司法行政人员4人,司法警察4人,其他审判执行辅助人员32人。
牧野区人民法院在区委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聚焦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真抓实干,为促进全区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领导班子成员名单
党组书记、院长:耿德行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抗
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宝峰、付朝晖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崔俊男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继伟、侯丽芳、陈福利
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郭惠宾
三、机构设置: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督查室)、王村法庭、牧野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