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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心理咨询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6-10-27 11:25:48



全省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心理咨询研讨会场景图

    10月26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心理咨询研讨会,省高院副院长史小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南阳理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葛宝岳、有关心理咨询教育机构负责人及全省三级法院从事家事审判工作的法官60余人参加会议。研讨会由省高院民一庭庭长刘天华主持。

    史小红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全省法院家事法官要充分认识学习研讨心理咨询知识的重要性。面对家事案件类型多样化,处理难度不断增大的新情况,家事法官不仅要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的司法解释,还要学习一些社会学和心理学知识,及时疏导当事人的负面情绪,帮助当事人缓解焦虑、抑郁情绪,防止在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激化矛盾,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在民事审判工作中,法官要通过观察当事人的外部行为来分析他的内在心理活动,然后去感受、倾听、沟通、说理,有针对性的做当事人工作,化解当事人的诉讼心结。民事法官学习研讨心理咨询知识,能够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还能够自我调节、主动适应社会环境,从而缓解自身压力,维护好法官自身的心理健康。大家要充分利用集中研讨的机会,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分享工作经验、学习心得,学以致用,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

    与会专家学者和全省三级法院家事法官就婚姻家庭案件审理中的心理咨询技巧、测量技能、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等进行了热烈的探讨。

责任编辑:冯振强    

文章出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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