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大学生吃夜市时一同学因随手向背后扔了一个啤酒瓶,就被邻桌六个人追到校门口毒打后扔进卫河之中,六名被告人现已服法认罪。4月27日,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六名被告人二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6月22日23时许,我市某大学三名学生在学校附近烧烤摊上吃饭,期间刘某随手向背后扔了一个啤酒瓶,谁料酒瓶滚动着碰到了坐在邻桌的张学川,其和同伴们张口就对三名大学生进行谩骂,对三名大学生的道歉置之不理,并打电话叫人来帮忙“说事”,三名大学生见事不对,害怕遭到对方报复便起身向学校跑去。张学川及其同伴六人便起身骑助力摩托去追。快到校门口时,刘某因身体胖跑的慢被人追上打翻在地,其手机也被人抢走摔在现场,此时另外两名学生在校门口也被追上狠狠地打了一顿。六名被告人将刘某三人毒打一顿之后,觉得还不过瘾,张学川等三人又将其抬着扔进了卫河之中。在校保安人员和同学们的帮助下,刘某被救出并送进医院,张学川等六人纷纷落入了法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学川等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严重,且任意损毁他人财物,给他人造成较大的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牧野区人民法院遂依《刑法》相关规定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