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在牧野法院第一审判庭,院长耿梅红敲响法槌,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庭审中,审判长耿梅红与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密切配合,及时引导控辩双方充分表达各自的观点,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内容重点突出。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刘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酒后冲动给被害人造成了巨大伤害,向被害人表示了深深的忏悔,并表示会认真改过,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判决。
院长当审判长开庭审案,在该院早已成为常态,这是该院认真落实办案制度,以及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突出矛盾而采取的一项有力措施。自2015年以来,牧野区法院全面启动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在抓好案件督促指导的同时,主管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身先士卒,带头直接参与案件的审理工作,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审判、执行一盘棋思想,凝聚一股劲儿,努力提高案件质效。今年以来,该院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等院领导共审理案件648件,审结13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