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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公正高效结案 当事人送感谢信表谢意

  发布时间:2009-10-30 11:00:36


    “贵院民一庭沈志勇庭长是一位为民请命的清官,是一位明镜高悬的好法官。他办案快速高效、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清正廉明、待人热情和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这些都深深的感动了我们。在此,谨表示诚挚的敬意和由衷的谢意。”

    2009年10月28日一大早,新乡市塑料机械厂退休职工张香梅及其家属,来到牧野区法院送来了一封感情真挚的感谢信,以表达对该院民一庭副庭长沈志勇的感激之情。

    张香梅是新乡市塑料机械厂退休工人,该厂于2004年改制,更名为河南起重机器有限公司,同年企业为职工上了大额医保。张香梅自2005年做肝移植以来至2008年连续4年均享受了大额医保,2008年7月1日至8月31日,因市塑料机械厂未能及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用,致使原告张香梅的大额医疗费13039.46元未能报销。张香梅于2009年7月23日,诉至新乡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新乡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不属于该委受理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原告不服,遂起诉至牧野区法院。牧野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沈志勇受理此案后,于2009年8月31日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按照保护弱势群体、司法为民的原则,牧野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新乡市塑料机械厂承担责任,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张香梅截止2009年6月17日未能报销的大额医疗保险金13039.46元。胜诉后当事人张香梅感激之情油然而生,紧紧握着沈法官的手连连道谢:“你们真是群众的好法官啊!”

责任编辑:孟俊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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