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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中院召开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4-11-13 15:54:47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10月28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新乡市司法局、新乡市律师协会共同召开“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座谈会。新乡中院研究室、部分审判业务庭负责人及法官、红旗区、卫滨区、凤泉区法院部分法官代表,新乡市司法局领导、新乡市律协会长、副会长及部分律师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与会代表就如何构建和谐的法官与律师关系,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共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开了热烈讨论,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座谈大家一致认为法官与律师要保持相互尊重、公开透明、相互监督、积极互动的良性互动关系,要遵守职业道德,共同致力于和谐诉讼,既要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又要兼顾案件的社会效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最后,新乡中院研究室主任对律师界支持法院工作表示感谢,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从法院角度,进一步尊重和保障律师的合法权利,为律师履职创造条件提供便利;二是强化律师与法官之间的配合与协作,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交流,探索并建立有助于推进律师与法官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以会商的途径、研讨的形式、交流的办法来解决律师与法官在法律的理解与适用中的具体问题,消除误解,达成共识,有效地树立司法权威,共同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三是互相监督,做到律师与法官间“组织上多交往,私下里少来往”,确保法官队伍的廉洁自律,确保律师队伍的风清气正。

责任编辑:L    

文章出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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