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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连续第六年被区人大评为“人民满意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4-10-21 11:12:56



    10月21日上午,新乡市牧野区人大副主任闫国玺一行莅临牧野区法院为该院颁发“人民满意先进单位”荣誉奖牌,这是该院连续第六年荣获该项殊荣。2013年以来,该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践行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围绕区委重要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中原经济区强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团结高效的精品队伍。抓牢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能力培养,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法治社会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加强干警职业道德建设,建设“道德讲堂”,以建设“道德型”法院为目标,以模范人物的真实事迹、感人行动影响和教育干警,积聚正能量。加强团队精神教育,以建设“团结型”法院为目标,增进干警之间的团结与互助,进一步激发了团队的生机与活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目标,改善美化办公环境,悬挂文明标语。开展“学雷锋”文明志愿者活动,看望关爱福利院孤残儿童,培养干警文明、关爱情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十条禁令”等规定,通过举行警示教育报告会、参观廉政文化室、悬挂廉政书法、制作亲情寄语、廉政台摆等家庭助廉促廉“亲情套餐”活动,进一步增强干警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能力。

    牢记司法为民服务宗旨,努力实现便民利民诉讼。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院密切联系群众,思群众所想,做群众所需,建成了近400平方米的综合诉讼服务中心。该中心设立诉讼服务、立案咨询、信访接待、执行指挥4个大厅共19个窗口,集诉讼服务、纠纷分流、矛盾化解、司法援助、执行指挥五大职能为一体,在窗口功能上、硬件建设上、服务理念上均有大提升,实现了“一体化运行、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纠纷”便民利民服务目标。

    履行审判职责,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进程。2013年以来,该院以加快法治社会建设、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审判职责,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推进了依法行政,营造了安定祥和、公平诚信的社会法治环境,为社会稳定、经济腾飞、群众安居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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