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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拒付抚养费 法官谈心巧执结

  发布时间:2014-08-07 11:09:45


    2012年5月,小王和小闫经人介绍相识,两人一见倾心,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便同居在一起。2013年8月,两人的爱情结晶诞生了。按常理来说,孩子本该是小两口更加甜蜜的催化剂,可不料两人各奔东西,并为了孩子的抚养权闹得不可开交。小闫无奈之下,将小王告上法庭,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判令孩子随母亲小闫共同生活,小王每年年初按年给付抚养费5604元。判决生效后,小王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小闫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牧野区法院执行一室主任郝建新承办案件后,便立即找来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在法官的劝说释法下,小王以无正式工作、无固定收入为由,坚决分期给付,而小闫却不同意,坚持以判决内容为准,要求一次性给付抚养费5604元。在法官的多次努力调解下,小王分两次给付了2500元。此后,小王总是找出种种理由躲避法官拒绝支付抚养费。为将该案尽早执结,执行法官多措并举,一边搜集线索找到小王继续做其思想工作,一边摸排小王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多方查找均无财产线索的情况下,8月6日,执行法官决定对小王采取拘留强制措施,以督促其履行义务,可哪知小王说:“拘留可以,就是没有钱”。

    拘留不是目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才是关键,面对拘留也不怕的“老赖”,执行工作还得另辟蹊径。执行法官一边办理拘留手续,一边继续做小王的思想工作,在谈话中得知小王还有一个亲哥哥在新乡做生意,执行法官眼前一亮,打电话将小王哥哥邀请到法院一起做小王的思想工作。在哥哥的苦心劝说下,小王态度得以好转,答应有钱了就给。可是,小闫却等不急,执行法官又做起了小王哥哥的工作。最终,小王的哥哥先行垫付了剩余的抚养费3104元。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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