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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主动接受检察院民事调解法律监督

  发布时间:2014-05-23 15:41:50



图为该院法官向审委会与检察院汇报案件基本情况的情景

    5月22日上午,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邀请新乡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陈善林及牧野区检察院民行科干警韩强列席该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参与讨论一起健康纠纷案件。会上,陈善林对检察机关调解监督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该院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给予了高度赞赏。

    该起健康纠纷案件分别于2013年12月13日、12月25日、2014年1月24日在牧野法院下设基层法庭王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牧野区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对该起案件的调解情况进行了全程监督,依法旁听了法庭调查、质证、辩论等活动。在休庭期间,该案主审法官侯丽芳主动向检察官说明审理查明的事实以及当庭质证的证据情况。

    牧野区法院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民事调解监督是该院对推进阳光审判、促进司法公正的积极探索。案件的调解过程完全置于法律监督之下,拒绝暗箱操作和强迫调解,当事人明明白白,法官清清白白,案件公公正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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