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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五项措施积极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4-05-22 16:04:16


    根据近期开展的“三留守”活动,牧野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部署专项活动,主要采取以下五项措施:

    一是成立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耿梅红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庭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一庭,负责具体工作。

    二是加大案件排查力度,对凡涉及拖欠工资报酬类型的各类民事、刑事执行案件,以及涉及“工伤”、“劳动保护监察非诉执行”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都列入梳理排查范围;建立专门台账,集中规范监督管理案件流程。

    三是对排查出的案件,确定专门的合议庭限期审结、执结,并针对此次活动建立起立、审、执绿色通道。

    四是简化程序,畅通诉讼渠道。凡涉及拖欠工资报酬类型的案件,当即立案、随时开庭、当场调解、及时履行,最大可能的提高办案效率。对暂时没有能力缴交诉讼费或执行费的当事人,减缓免费用,使农民工“打得起官司”。

    五是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对此次专项活动的进展情况随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和各级新闻、电视网络等媒体全方位的宣传报道,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和全社会的关注。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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