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法院“转作风、强管理、树形象”活动动员会的要求,新乡市牧野区法院迅速召开党组会,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分析审判作风和工作纪律现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强化监督管理,树立法院“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传达会议精神,提高干警认识。该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传达省、市两级法院视频会议精神,要求干警们在三个月的活动中全员参与,围绕如何提升牧野法院形象、如何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开展大讨论,深刻认识“转作风、强管理、树形象”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剖析思想根源,查找自身问题,重点查找四风方面的问题,切实转变不良习气,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广泛征求意见,倾听群众心声。该院邀请全国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张春兰、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陈善琳、及部分市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廉政监督员、社会法官、人民陪审员等进行座谈,就“四风”问题、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审判执行工作等方面问题征求意见和建议,倾听群众心声,改进工作中的不足。
制定整改措施,规范干警言行。根据代表座谈、征求意见、查摆问题的基础上,本着什么问题突出解决什么问题,该院下发《关于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全面改观审判作风和工作纪律的决定》,就审执人员日常行为、庭审活动、诉讼服务大厅工作、会风会纪、节假日值班、公务(警)车管理、文明接待、仪容仪表等方面制定整改措施,规范干警言行,严肃工作纪律;设置干警去向牌,随时告知当事人所找工作人员的去向及联系方式,减轻当事人诉累,提供便民服务。
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对省高院下达的绩效考核指标实行日通报,全面推行“三同步、两公开”,对“三留守”专项活动开辟绿色通道。
畅通信访渠道,化解社会矛盾。该院建立完善了业务领导、庭室负责人直接负责,办案法官具体负责的“三位一体”信访责任机制,始终坚持每天有一名院长接访,坚持首问负责制,“谁接访、谁负责”,打破主管院长职责分工的限制,对信访人和当事人反映的问题,随登记、随解决、随协调、随汇报,尽一切可行办法化解矛盾,解决当事人诉求。
加强警务保障,确保法院安全。该院专门召开警务工作会,要求法警在押解、值庭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范着装并携带单警装备;每天安排一名法警值班,对来访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每周开展一次法警集训,提高法警体能和业务素质;成立应急工作处理小组,24小时值班备勤,确保有足够的力量在岗在位,能够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该院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审务、纪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一周一通报。凡是查出存在审判作风或纪律方面问题的,一经查实先予停职检查,视情节轻重做出批评、待岗、限期调离、开除等处理,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