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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强化审判管理 案件质效大幅提升

  发布时间:2014-03-25 10:15:32


    2013年以来,牧野区法院把审判流程动态管理作为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不断优化、完善、创新审判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动态审判管理模式,增强审判管理的科学性和能动性,推进审判工作科学发展,案件质效大幅提升。

    加强管理,定期通报。建立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将案件的立案、流转、审理、执行、归档等环节都纳入审判流程管理之中,明确各个环节时限和责任。坚持周例会、月评会及定期通报制度,由审管办每月发布一次审判运行情况通报,对各业务庭室收结案及审判效果等情况进行通报,对涉诉信访、卷宗归档、长期未结案件等其他情况进行通报和督促,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和点评,调动和激励法官办案的效能和效率。

    层层审核,严格把关。按照不同审判业务和案件类型,完善审判执行流程管理机制和案件质效评估体系,强化审判程序和实体裁判的监督和制约,严把案件程序关、审限关、质量关。完善院庭长审务过问工作制,增强了院、庭长履职的核心作用和把关职责,层级管理逐步深化。进一步明确各类案件办理期限,以审限监管为主线,实行全方位跟踪监管,民商事案件均要求比法定审限提前一个月审理结案,重点加强临近审限、超审限、延期审批和中止审理、评估鉴定等节点监管,实行案件督办警示,对将超审限案件及时下发督办警示令,督促法官尽快办理案件。加强案件审限内结案和均衡审判力度,摒弃前松后紧、年初懒散办案少、年终突击冲刺办案、年年积压旧案的陋习,促使法官养成随立随审随结的良好办案习惯。

    繁简分流、闹静分离。全面简化案件审理程序,坚持普通程序简化审、简易程序快捷审的工作原则,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尽可能地缩短办案周期。强化立案分流功能,根据案件的特点和性质对案件进行判断和分流,发挥法官专长优势,实现审理人员专业化,让审判经验丰富的人员专攻疑难复杂案件,让年轻法官从较简单的案件入手,繁简分流,难易结合实现案件快审、快结、快执行,全面提高办案效率。实行闹静分离,把审判区与工作区分离开来,在审判区设立综合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办公区禁止法官开庭、调解及接待当事人,优化办公环境,使法官能够真正静下心来认真分析案情、核查证据、梳理关系、撰写文书,使法官思路清晰、辩理明确、适用法律准确,努力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精品铁案。

    科学规范,严格考评。注重加强绩效考评机制的探索和完善,建立了规范统一、科学严谨,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绩效考评体制,经过多次修改制订出科学、规范、实用的《岗位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对干警实行分类管理、量化考核,建立以审判业绩为主要依据的统一考评体系,建立法官业绩效能考核档案,除将审判指标纳入业绩考核外,还将作风纪律、廉政执法等工作一并考核,实行月考核通报、季度考核通报、年终总考核通报制度,实现了全方位、多角度管理与监管,促进审判工作高效开展。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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