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牧野区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打造综合服务式立案大厅以来,立案工作科学规范有序的开展,特别是该院党组注重导诉台的引导、协调服务作用,使窗口服务不断“明”起来、“亮”起来。导诉工作是法院一项服务性窗口工作,提供一站式服务,第一时间接待来访的群众。也是群众进入法院后接触的第一张面孔,第一声问候。一句:“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吗?”瞬间拉近了和当事人距离。
导诉台别看台小,但其作用可不小。当事人进入法院后,导诉员会第一时间疏导分流,引导其到相关的工作窗口:碰见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导诉员耐心劝导解释,平息当事人的怒气;遇见对法律程序不太了解的当事人,导诉员会耐心详细地讲解;对一脸茫然的当事人,导诉员会主动上前询问需要,及时给予各项帮助;当事人对一时无法确定的事项,导诉员会及时请示领导或通过其他途径帮助解决,对不属于人民法院职责范围的问题,则耐心解释、并告知当事人到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在立案大厅,还开辟了当事人休息区,配备了桌椅、纸张、笔墨、老花镜、饮水机、报刊杂志等设施,方便当事人等候。
“有困难,找导诉”已成为每一个来新乡市牧野区法院诉讼的当事人的第一反应,导诉台也日渐成为当事人的服务台和温暖台。导诉台彰显的热情服务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彻底改变了“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话难听”的传统老印象,传达了司法人文关怀,受到立案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