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6上午,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对新选任的22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岗前培训。2013年5月,该院原有的20名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为了继续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优势作用,为审判执行工作尤其是诉前调解工作增添新助力,该院按照法定的程序对陪审员进行重新选任。经过公告、报名推荐、资格审查,重新选任了22名人民陪审员人员,提请牧野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并获得全部通过。
为了保证人民陪审员具备履行职责的基本知识和素质,该院由政治处与监察室联合,组织人民陪审员学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法官的职责和权利、审判纪律和司法礼仪等内容,并带领陪审员参观了该院新投入使用的“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一揽式解决纠纷”的综合诉讼服务中心,使陪审员对自己的身份职责和法院工作要求有了一个更深入的了解,也对法院的工作有了一个全方位的整体认识,为下一步开展好陪审、参审、助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该院党组历来非常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自2005年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以后,多次对陪审员队伍进行培训,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理论素养,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该院人民陪审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陪审员年均陪审案件400件以上,其中一名陪审员年陪审案件超200件,大大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审判工作压力。该院还成立了专门的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和小额债务纠纷等案件进行诉前调解,人民陪审员办公室成立以来共调解矛盾纠纷案件190件,既减轻了审判工作压力,也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