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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首创实行诉前调解劝导书制度

  发布时间:2013-08-02 11:12:58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党组始终把化解矛盾、加大案件调解作为审判工作的重点,把公正执法、一心为民贯穿法院整个审判工作,不断开拓创新审判改革的新路子,今年6月1日起该院在全省法院系统首创实行对立案前当事人实行发放调解劝导书的做法,充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传递司法正能量。该院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院党组充分发挥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示范单位的优势,在科学规范高效的诉讼服务综合窗口“一站式”便民诉讼模式下,把案前调解、化解矛盾、减少和降低人民群众诉讼成本作为法院当前工作的重点。

    二是拓宽思路,大胆改革创新审判模式,在诉讼服务中心一系列的便民、为民、利民服务措施下,推出向立案前当事人(或信访、法律咨询等)发放调解劝导书的做法,用温暖感人的文字内容提示每一位当事人诉讼中存在的风险和诸多因素,从健康角度、经济成本、诉讼风险等全方位分析引导当事人调解解决矛盾。“一讼十年仇”,和解解决才是消除矛盾的根本,和谐化解各类纠纷矛盾对任何一方都有益处。

    三是推行调解劝导书,从细小处做起,专门用粉红色的纸张印制成精美的劝导书,文字内容更文学化、人性化、群众化,谆谆善诱,尽量使当事人能通过调解化解怨气,化干戈为玉帛,用朴实的语言、真诚的态度、善意的提示和当事人沟通交流,使每一位当事人感受到法院的做法是真心为他们着想。

    四是扩大劝导书的发放范围,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入手,在诉讼服务中心19个接待窗口同时发放,尽最大努力促使案件和解的可能,降低当事人的诉讼风险和成本。

    该院自今年6月1日开始实行发放调解劝导书的做法以来,共调解各类案件87件,撤诉32件,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深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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