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新乡市牧野区人大副主任闫国玺一行莅临牧野区法院为该院举行“人民满意先进单位”授牌仪式,这是牧野区法院连续第五年荣获该项荣誉,在2012年度的“人民满意先进单位”评选中该院位居第一。2012年以来,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围绕区委重要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营造安定祥和、公平诚信的社会法治环境,为推动社会经济建设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强化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该院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助推中原经济区强区建设为目标,全面履行各项审判职责,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846件,审执结2740件。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服务能力。该院不断加强干警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带领干警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大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十条禁令”等规定,着力提高干警高效公正、司法为民工作能力。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该院不断完善立案信访大厅各项设施,健全立案、信访、咨询、交费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认真落实巡回办案制度,全年共巡回办案135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注重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经济又较为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一年来共缓减免诉讼费86万余元。
推进审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快阳光司法进程。该院采取“公众开放日”主动邀请观摩庭审、与法官座谈等方式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重视审务网络公开,连续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网评法院、豫法阳光、微博政务等工作,增进审执工作的便捷化、公开化和透明化。一年来共上网公开裁判文书623件,庭审网络视频直播66件,发布微博12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