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均衡结案管理工作,彻底改变前松后紧、年底集中结案、案件质效不高等问题和现象,新乡市牧野区法院始终把均衡结案置于审判管理工作的核心地位,积极探索创新举措,不断健全均衡结案机制,有效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
提高均衡结案意识。该院多次组织干警进行学习、讨论,强化其对结案均衡的认识,使其从思想上彻底摒弃“前松后紧”的思维定势,引导办案人员从片面追求“年终结案率”向重视“月均衡结案率”的转变,促进收结案良性循环。
加强审限管理。充分发挥审判管理部门的枢纽调节作用,加大审限管控力度,完善传唤、合议、宣判等细节的期限限制,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及时进行预警催办和督办,促进执法办案工作规范、高效,确保审限管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优化资源配置。在人员调整上,适时调整各业务部门之间的人员配置,尽量向审判执行一线倾斜,切实加强一线办案力量;在审判方式上,该院要求各承办法官及时对案件的调撤效果进行分析评估,对不具备调撤空间的案件及时进行判决。同时,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充分发挥简易程序高效便捷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