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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牧野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再创佳绩

  发布时间:2013-03-18 15:24:19


    2012年,牧野区法院全体干警在党组书记、院长耿梅红的带领下,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工作要求,坚持公正廉洁执法、阳光司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2年,该院连续第三次被新乡市中级法院评为“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该院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健全制度建设,狠抓制度落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诫勉谈话制度》等,形成以纪检监察室为主,全院各部门共同参与、相互监督的廉政工作格局,建立从党组到干警一级抓    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监督追究机制。同时,该院定期组织干警学习并考查《廉政准则》学习落实情况,确保党的纪律入脑入心,促进干警廉政公正执法。

    二是严查违纪现象,坚持惩防并举。严格执行最高院的“五个严禁”和省高院的“十条禁令”等相关规定,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干警严肃查办,发现一起、惩戒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监督,做好违法违纪防范工作,用纪律约束人管理人。

    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政氛围。在院办公楼大厅滚动播放廉政格言,利用短信平台发送廉政信息,设立廉政文化教育室,在各楼层走廊、楼道设立廉政标语、图片等,时刻警醒干警,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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