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新乡市牧野区法院日常受理的案件中,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占有很大比例,尤其是家庭暴力、妇女儿童人身财产损害等方面的案件比较突出,此类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了妇女儿童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此,牧野区法院不断探索、改进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方法,积极采取措施,及时为其撑起法律的“保护伞”,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妇女自我保护能力。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干警进社区、下乡村发放宣传单宣传《婚姻法》、《未成年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并且,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12·4”法制宣传日等各种节日,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方式大力倡导男女平等、尊重妇女的良好风尚,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二、重视未成年法制教育,提高维权意识。根据未成年人不同年龄阶段的身心发展特点与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送法普法教育方案,如:每学期初期举办法律讲堂进行法律教育、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增强法律理论、开展模拟法庭等理论与与实践相结合的体验教育。不仅如此,该院还注重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以避免教育违法现象的发生。
三、开展审判延伸服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能够调解的案件,积极与妇联联合,尽量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最大限度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对赡养、家庭暴力等妇女儿童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依法做到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快;对离婚、抚养纠纷案件,根据保护无过错方原则,充分尊重妇女儿童的合法意愿,依法给予照顾,力争将保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