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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牧野区法院三项措施强化管理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2-10-19 10:26:41


    为有效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减少积案和信访案件的发生,牧野区法院党组找准源头在审判管理下功夫,以审管办发挥业务职能,加大督促、监督、评查为中心,坚持审判流程管理、司法统计及质效评估的制度化、规范化,使法院的案件审判业务步入科学的良性循环,该院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为审管办配齐人员和物资装备,严格执行省高院制定的审判管理事务考核细则,使案件从立案到审理到执行,件件有时效,层层有监督。

    二是强化审管办业务职能,贯穿各类案件始终。审管办主任林晖加班加点,利用国庆、中秋节日和业余时间,完善各种措施,把案件的督办、评查、清理做为重心,结合上级法院开展的“两评查”活动,即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10份裁判文书进行了通报,严把案件审限关,定期排查即超审限案件,及时下督办令,确保审限内结案。

    三是认真做好司法统计及质效评估工作。把所有案件按照上级要求录入系统,使案件的审理、执行情况透明化、制度化,以便更好的进行有效监督,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对存在问题的裁判书和案件审管办及时进行通报,和法官的绩效考核挂钩,对评查优秀的裁判文书及时表扬宣传。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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