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不仅关系法院的整体工作,还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为从根本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难问题,为党的十八大的隆重召开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坚持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各部门的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好该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争取在十八大召开之际给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该院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认真传达上级指示,要求全院干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当前的工作重心转移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上来。全院干警纷纷表示,要坚决统一思想,加大力度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争取改变落后被动局面。该院始终坚持院长天天接访制度和每周二信访例会制度,畅通信访渠道,研究信访案件的化解方案,同时辅助实行挂牌接访、预约接访、点名接访、联合接访、带案接访等有效措施,实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把信访人吸附在当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切实加强教育稳控,对上访人员坚持定期回访,掌握其思想动态,切实做好对上访人的心理疏导、法制教育和思想稳定工作,完善应急预案,避免发生恶性上访事件。今年信访形势大为改观,在耿梅红院长的带领下,该院成功化解了孙良玉、张福安等一批信访老大难案件。
二、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该院成立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亲自任组长,专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的日常工作。从2009年开始,该院对信访案件实行流程管理,所有信访案件一律到立案庭登记建档,一案一档,分类管理,然后由立案庭交办、督办,各业务庭室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信访材料及结案报告交于立案庭,立案庭再将相关材料转交上级有关部门。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市政法委及中院加强和改进涉诉信访工作的规定,涉诉案件实行终身负责制,强化责任追究,规范信访案件办理程序,有效地促进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进展。在院党组的领导下,该院制订了《集中整治赴京涉诉非正常上访活动实施方案》、《信访接待工作若干规定》、《信访流程管理制度》、《信访责任倒查追究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特别是实行了《院长天天接待日制度》以来,每周一耿梅红院长亲自接访,其他院党组成员轮流接访,至今已形成常态化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耿梅红院长要求无论是上级交办的案件还是来访案件,一经交办,就必须做到领导负责、落实到人、限期办结、做通工作,切实把制度落实到实处。
三、多方协调,攻坚克难。依靠社会各界参与矛盾化解,是解决涉诉信访案件的关键。该院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找准政策与法律的结合点,及时汇报案件情况,认真落实上级各部门的意见,寻求相关部门的支持和理解,努力争取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着力解决涉诉信访案件中的突出矛盾,依法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上级各部门的支持与帮助下,自2011年以来,该院成功地处理了一批集体上访案件。除此之外,还动用社会资源,联合区、乡、村等组织,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的参与,多方化解信访纠纷,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改进作风,热心接访。上访人往往属于弱势群体,长期上访就会产生抵触情绪,办案人员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如何直接影响着案件的处理和解决。所以,该院要求承办法官在处理涉诉信访案件过程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处处为当事人着想,做到认真接待、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解释详尽。工作中,采取包案到人,跟踪处理,及时反馈,负责到底的方法,尽最大可能满足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同时改善硬件设施,该院建设了高标准的信访大厅,配备了座椅、书写台、饮水机、写字笔等物品,并在大厅内张贴“信访须知”,及时提示信访群众注意信访事项和申诉程序。2012年6月,市政法委书记弋振立带队调研、参观了该院信访大厅,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赞扬。
该院除采取以上措施外,还把调解结案贯穿审理案件的每个环节,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及区、乡、村干部全程参与调解,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维护地区的稳定。同时设立信访救济金,召开听证会,联合区乡村三级组织协调处理信访工作,对生活特别困难的信访人协调相关部门给予帮助,多种途径多种办法做好信访人的稳定工作,使之息诉罢访,为社会的稳定和谐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