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了,感谢法院为我们主持公道!” 近日,牧野区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一起贷款诈骗案件,多名群众满怀感激,送来锦旗,对法官高效履职表达了由衷谢意。这一案件的妥善处理,充分展现了牧野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
被告人王某与郭某身为某金融公司业务人员,自 2017 年起,利用职务之便,先是使用自己和他人的信用卡套取资金,随后更是精心设计骗局,哄骗十余名亲朋好友办理公司贷款业务。
在实施骗贷过程中,王某与郭某以帮助提升个人信用额度、获取低息贷款等虚假理由,诱使群众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料。同时利用他们金融知识欠缺的弱势地位,通过故意隐瞒合同关键条款等欺诈手段,诱使他们在未充分知情的情况下签字确认。最终,二人将骗得的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甚至肆意挥霍。截至案发,王某、郭某共骗取银行贷款及信用卡本金 297 万元,未还贷款及信用卡金额高达 180 余万元。2024 年 1 月,检察机关以王某、郭某犯诈骗罪向牧野区法院提起公诉。
为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全力追赃挽损,案件受理后,牧野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宝峰带领刑事审判庭干警认真梳理案件线索,详细审查每一份证据。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到案后,两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结合二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及退赔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牧野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七年,郭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案结” 不是终点,“事了” 才是司法追求。近年来,牧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追赃挽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各阶段全流程,坚持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并重,用实际行动为 “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按下快捷键,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