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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双方皆斗气 法官巧妙把气消

发布时间:2023-12-09 18:43:45


近日,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牧野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电动自行车与行人相撞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告当场向原告履行了赔偿款,原被告之间彻底化解了矛盾,双方握手言和。

2021 年 11 月 20 日 20 时 51 分许,被告孙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新乡市建设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二监狱”西侧时,与步行的原告发生碰撞,造成孙某电动自行车受损,原告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孙某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焦某承担该事故的次要责任。焦某住院6天,出院医嘱卧床休息 6-8 周。被告的行为给原告带来了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查明原告损失情况后,为了减轻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切实化解矛盾,耐心向双方释明法理,同时,采用背靠背调解的方式为双方进行疏导。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向原告履行了赔偿款。

近年来,近年来,牧野法庭始终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式,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形成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判后积极释法的机制,以实际行动彰显司法为民的速度与温度,体现了“枫桥式法庭”创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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