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法意识,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8月4日,牧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牧野区纪委监委、新乡市建设银行等机关共组织50余名干部旁听庭审。
合议庭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及辩论,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重点突出,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
旁听干部表示,走进法庭“零距离”观摩庭审,更加直观地了解到职务犯罪案件各类证据在庭审中的作用,对今后如何有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同时,本次活动也具有深刻的警示教育意义,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通过庭审现场变“警示教育课堂”,把案例做成“最好的教科书”。牧野区法院将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在做好案件审理、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推进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活动常态化开展,坚决筑牢党员防腐拒变思想底线,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