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工作方案
本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促进法治社会建设,按照我院《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宣传的典型性、引导性、时效性,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提高以案释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案例征集
案例必须是近年来我院审理的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
高、与群众关系密切、已依法办结的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代表性和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要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成熟的案例”、“针对性强的案例”作为释法重点。重点选取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养老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征地拆迁补偿等事关百姓自身权益的案件等。
二、筛选条件
一是具有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传播正能量的案例;
二是与做好“六稳六保”、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等区委政府中心工作相关,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宣传解读政策、获得群众支持的案例;
三是在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养老诈骗、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安全、房产物业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回应社会关切、化解社会矛盾的案例;
四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易发多发、具有普遍警示教育意义,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案例;
五是具有广泛社会影响、争议较大或可能引发上访或者社会群体事件,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正确引导舆论的案例;
六是具有预防职务犯罪效果,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促进单位、部门健全制度、改进管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我警醒、廉洁自律的案例;
七是适合开展以案释法的其他类型案例。
三、筛选发布程序
一是精心编写案例。以案释法案例应包含基本案情、裁判结果和典型意义三部分。基本案情和裁判结果要对案件基本情况、重要矛盾焦点、判决结果进行说明。典型意义要结合案件内容、性质、特点和引用的法律条文,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二是组织初步筛选。案例撰写者提交至综合办工作人员,由综合办对案例进行初选,重点选择格式规范、案情叙述清楚、判决结果无争议、释法明晰易懂的案例交案例评选小组筛选。
三是组织集中筛选。案例评选小组对上报的案例进行公开、公正的评选,筛选出案例质量高、影响大、释法说理效果好的案例,上报上级法院参选。
四是典型案例发布。综合办对筛选出的案例进行分类归纳整理,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库,作为业务培训、案例指导、法治宣传的重要资料。择优将案例上传至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实现以案释法的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本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以案释法工作,业务部门要组织好典型案例的撰写,综合办负责案例征集、筛选和发布工作,共同推动以案释法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合法规范。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以案释法,不得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以案释法应当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表述规范。
三是强化考核考评。政治部要把以案释法工作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内容,对报送典型案例数量多质量好,被上级有关部门选用的案例撰写者列入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范围,予以优先考虑。
四是加强信息报送。综合办对典型案例的报送和采用情况定期进行通报,督促以案释法工作落地见效。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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