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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11-14 18:13:00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工作,推进法治建设,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现就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法官职业优势和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围绕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活动,向当事人或社会公众宣传各种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全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以案释法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主要目标任务

   全院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以案释法制度的要求,充分利用裁判文书公开、典型案例发布、庭审公开、巡回审判、法制宣传等多种方式,向当事人或社会公众宣传法律法规,帮助辖区群众提高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制度。以案释法是利用身边或实际生活中发生的案例诠释法律的过程,要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成熟的案例”、“针对性强的案例”作为释法重点。重点选取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养老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征地拆迁补偿等事关百姓自身权益的案件等。要通过网站、报刊、电子显示屏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讲法,增强以案释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典型案例的发布内容包括基本案情、裁判结果和典型意义。通过以案释法,让公众更加了解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过程,了解案件审理、办结的情况。

   (二)建立以案释法媒体传播制度。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以案释法中的传播作用,推动落实新闻媒体的公益普法责任。要强化互联网思维,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等新媒体开展以案释法,通过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电子政务发布典型案例,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使新媒体成为公众普法的新平台、新渠道、新途径,切实把法治宣传延伸到社会每个角落,努力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相互补充、多层次、全方位的普法格局,实现法治与人们生产生活的“零距离”。

   (三)建立以案释法宣传讲解制度。要积极推行以案释法宣讲制度。通过组织“送法六进”等活动,开展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服务等各项活动,帮助当事人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1、要根据不同的对象开展具有针对性的释法工作。向案件当事人的以案释法,要综合考虑案件性质特点、当事人需求以及法治宣传效果等因素,认真做好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的释法说理工作,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向社会公众的以案释法,要注意结合案件内容、性质、特点,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2、对可能引发当事人上访、产生负面社会舆情的案件。要针对当事人反映、质疑、举报、控告、申诉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论证、解释说明,在案件办理的关键环节或者作出案件处理决定前,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

   3、在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进行以案释法,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办案程序和工作规则,遵守职业准则,结合案件事实,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释法明理。在以案释法活动中,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涉及当事人隐私或者未成年人犯罪信息的案件,应当通过必要方式进行处理,避免对当事人及其家属名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损害。

   全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重要意义,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确保以案释法工作取得实效。各部门在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或者对更好地促进以案释法工作开展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综合办,以便完善修订本方案。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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