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牧野区人民法院牧野法庭庭长陈青青一天调解结案三个案件,其中一起案件被告当场履行了赔偿款,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那么陈法官在调解这三个案件时候用了什么妙招呢?
第一招,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成功说服当事人。上午9点,原告赵某起诉被告沈某及保险公司一案开庭,庭审完毕后,沈某称因为交通事故责任是主次责任,其可能还会起诉赵某要求赔偿车辆损失。于是陈法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耐心析法说理,最终达成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相关费用、原告赵某自行承担诉讼费、被告沈某不再向赵某主张车辆损失的调解意见。
第二招,背靠背调解。上午11时,原告赵某起诉被告李某及保险公司案件开庭,庭前被告保险公司与原告就误工费部分一直达不成一致意见,理由是原告超过了六十岁,年龄较大,不应该产生误工费损失。最终陈法官通过背对背调解,进一步向当事人讲事实,说法理,根据当事人的证据,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第三招,线上云调解,相隔百里解纠纷。下午16点,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经过陈法官积极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但是当天由于原告人在外地无法现场签调解协议,于是陈法官及助理马上组织网上开庭,并电话指导当事人使用网上庭审系统。最终在法官及助理的悉心指导下,当事人线上签署了调解协议,被告通过网上银行直接向原告发起了转账。
近年来,牧野法庭始终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式,以绕案结事了为目标,形成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判后积极释法的机制,以实际行动彰显司法为民的速度与温度,体现了“枫桥式法庭”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