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启春色,万物始更新。3月18日上午,牧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耿德行带领干警到寺庄顶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植树现场,干警们热情高涨、干劲十足,充分发挥吃苦耐劳、团队协作的精神,大家分工协作,配合默契。有的搬运树苗、有的挥锄挖坑、有的培实新土,现场一片繁忙景象。
活动结束后,牧野区人民法院与区林长办联合召开“林长+法院院长”座谈会。双方就牧野区林业行政执法与生态司法保护衔接工作,共同会商,形成共识,进一步创新司法护航协作方式,加强森林、草地、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力度,筑牢自然资源生态安全司法屏障。牧野区副区长于荣广,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耿德行,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林长办主任曾山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牧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耿德行通报了近年来涉生态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区法院在司法服务保障绿色发展方面所作的工作。他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区法院将进一步创新涉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审判功能,确保“林长制”落到实处。
牧野区副区长于荣广指出,《牧野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方案》出台以来,区林长办积极探索“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模式,各部门通力合作,协同推进保护自然资源共建共治工作格局,共同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
下一步,牧野区法院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高效落实会议议定的事项,更好服务保障做好“林长+法院院长”各项工作,真正将传统生态保护与司法保障相结合,为牧野区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