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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协作 规范高效——新乡中院现场指导推进牧野法院鉴定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3-03-31 17:35:42



近日,牧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位于定国湖周边某城市综合体项目工程的案件,该案双方当事人于2020年12月签订施工合同,暂定金额为15.8亿元。在施工过程中,因双方发生争议,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工程款、停工损失、可得利益等费用,被告提起反诉要求原告支付违约金。由于该案争议标的大、专业性强,需要对案涉项目工程造价等进行司法鉴定。

为确保案件审理顺利推进,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快速妥善化解纠纷,牧野区法院技术部门及时将该案的基本案情、推进情况、工作措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汇报。市中院技术处处长杨维东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对该案高度重视,立即召集承办人员深入分析该案办理中应注意的问题,对鉴定过程中有关鉴定机构与委托法院之间的程序流转、沟通协调、鉴定收费、鉴定时效、鉴定机构资格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为该案的顺利推进指明了方向。

3月9日上午,牧野区法院组织鉴定机构和当事人对该案进行现场勘验,市中院技术处处长杨维东和牧野区法院副院长张孝群现场指导鉴定勘验工作的开展。在勘验现场,杨维东处长充分征求和听取了鉴定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与牧野区法院技术部门人员一起就计价标准、明确可得利益的主张等问题向当事人做好沟通释明工作,对鉴定内容进行了规范统一,并对争议的工程部分、交接清单、临建部分等问题逐一核对盘点记录,同时对于鉴定机构提出的问题当场作出答复并予以解决,确保勘验过程规范合法,保障鉴定结果既能满足当事人的需求,更能为案件的公正审理提供证据支撑。

通过一天的紧张工作,牧野区法院技术部门人员和鉴定机构对案涉工程进行了拍照、测量,并现场制作勘验笔录,经在场人员签字确认后,现场勘验工作顺利完成。该案在新乡中院技术处的指导下,现场勘验活动的公开、有序、高效,赢得了各方当事人的充分肯定,同时为该案的下一步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有效推进了鉴定工作的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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