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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车辆损失分歧大 耐心调解止纠纷

发布时间:2023-03-31 17:34:09


近日,牧野区人民法院牧野法庭通过网上开庭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避免了当事人多花“冤枉钱”,有效地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4月9日1时20分,张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新乡市新飞大道与建设路交叉口时,与张某华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乘车人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经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依法处理, 认定张某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张某华负本次事故次要责任。张某华驾驶的小型客车车主为新乡某医院,张某为该医院雇佣的司机,该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事发后双方对赔偿金额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故张某华诉至法院。

在案件首次开庭中,被告方申请对张某华的车辆维修项目及维修价格进行鉴定。承办法官陈青青为了双方尽早解决纠纷,并避免扩大损失,在案件转入鉴定程序的同时,仍多次给原被告双方做调解工作,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寻找双方的平衡点,最终在鉴定机构尚未启动鉴定程序时促使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调解方案。

本案的调解既避免了当事人进一步扩大损失,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使案件本身得以彻底、快速地审结,体现了“枫桥式法庭”创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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