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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区法院院长徐明慧深入牧野镇 宣讲“三个规定”

发布时间:2021-06-04 17:24:47




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切实提升非政法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按照省、市、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关指示要求,5月28日,牧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明慧深入牧野镇开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大宣讲,区政法委副书记周利亚主持宣讲会,牧野镇、和平路、东干道、花园、荣校路办事处班子成员,区直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宣讲会上,徐明慧院长紧扣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央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决策部署,从“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具体内容及贯彻执行等方面对“三个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系统解读。

徐明慧院长指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党规和法律规定的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日益增长的需要,也是保护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的需要。

徐明慧院长认为,“三个规定”明确要求对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的要记录,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行为要予以通报和追究责任,司法人员依法记录受到保护,司法人员没有全面如实记录予以追责,禁止同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不正当接触交往。这是防止干预司法的组合拳,是公正廉洁司法的“防火墙”和“安全阀”。

最后,徐明慧院长向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发出三点倡议:一要争做“三个规定”的践行者,坚决做到不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或授意、纵容身边人请托说情;不通过各种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二要争做“三个规定”的宣传者,带头学习“三个规定”,身体力行,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的人;三要争做“三个规定”的监督者,认真履行共同守护公平正义法治环境的监督义务,对身边发生的违反“三个规定”行为进行监督,提供相关违纪违法线索,逐步形成党政机关带头,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共同打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司法生态,确保司法机关公正廉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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