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酒的男子无端生事,接到报警的民警前来阻止,没想到他竟然殴打警察还砸警车。8月25日,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闫某管制一年。
被告人闫某现年22岁,常年在新乡市打工。2011年3月份的一天中午,闫某喝了大量的白酒,酩酊大醉的他于两点多跑到新乡市西干道北段的某面馆门口,无端地对着面馆玻璃门就是一阵乱砸,看见有人追了出来,他撒腿就跑,面馆老板在附近群众的帮助下最终将闫某抓获。抓到闫某后他们就拨打了110,等待民警到来进行处理。新乡市公安局牧野分局接警后迅速指令民警王某、协警张某出警。到现场后,两位民警了解到面馆老板与闫某及其亲属自愿协商解决,不需要警方处理后,他们就准备驾车离开。没想到就在此时,闫某突然撒起酒疯,对前来出警的民警王某、协警张某高声谩骂,并且还拦截防控车。接着又开始殴打王某、张某,不停打砸警车的前部。后闫某被带回派出所,在其酒醒后接受讯问,但其称自己当时喝太多的酒,对事情经过记不起来了。后经鉴定,王某、张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闫某已赔偿二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认为,被告人闫某故意以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案发后,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确有悔罪表现,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案情,牧野区法院遂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