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冒充军官再行骗 故伎重演又获刑

  发布时间:2011-06-08 08:18:40


   陕西一男子来新乡打工,曾经因为招摇撞骗被劳动教养的他来新后想的不是怎样勤劳致富,而是如何再次行骗。这次他更加胆大,竟然冒充军官,骗局终被揭穿,等待他的不再是轻微的劳动教养。6月2日,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一个月。

   被告人杨某是陕西人,如今刚过而立之年,在朋友的眼中他也算是个能人。不过他的聪明经常用的不是地方,他经常干一些招摇撞骗的勾当,十年前还在老家的时候他就因为招摇撞骗被劳动教养过。三年前他和女友来到新乡发展,女友在某商场经营了一家服装店,虽说很累但日子过得还算富余。因为服装店也不需要杨某帮忙,所以杨某就经常在家,没事在居住的小区附近闲逛,久而久之,在小区里就认识了一帮人,并且关系还不错。别人问他是干什么的,他就说自己是云台山特种部队正营职副团级教官,因训练负伤现在家休养。人们听说他的职业后就多了一层客气,这让杨某感觉到这又是一次“机会”,于是他又找了一个年轻的亲戚在身边充当警卫员,这下人们就更加相信了。2010年4月至9月份期间,杨某以其叔叔是南京军区xx炮导弹研究所的工程师,与xx军后勤处长关系好,以及有战友在深圳海关的谎言,骗取了其居住小区居民任某、梅某、范某的信任,以帮助范某在外地工作的儿子调动到新乡为由骗取范某现金7500元,以帮助梅某买到海关查扣的走私本田车和加工鞋盒、将军腰带盒为由骗取梅某现金8000元,以做水果和酒生意为由骗取任某现金19000元,所得赃款全部挥霍。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杨某“允诺”的事一件也没有办成,任某等三人屡次催促也不见结果,最后直接联系不上杨某。这他们才恍然大悟,赶紧向公安机关报警。案发后,被告人杨某退赔被害人退还骗取的三被害人所有钱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军人骗取他人财物,价值34500元,其行为已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因被告人杨某曾因招摇撞骗被劳动教养,应酌情从重处罚。但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综合以上案情,该院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342301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