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召开诉调对接诉源治理新闻发布会,该院副院长郑长清向社会公众介绍诉调对接诉源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立案庭庭长任厚忠就该工作中的亮点和下一步举措回答记者提问。
自市委、市政法委和市中院安排部署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工作以来,牧野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相关文件精神,发展和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为当事人提供诉前调解、立案登记、诉讼调解、审判执行“一站式”服务,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零距离”衔接,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成效显著。该院的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工作先后被《河南日报》《新乡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予以报道,得到了市政法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表扬。
一、建立高效诉调对接流程,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办公室,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案件速裁及诉调对接等职能全部集中至诉讼服务中心。制定《牧野区人民法院民事纠纷诉外调解工作规程(试行)》,诉讼服务窗口由2名返聘法官进行诉讼指导、法律咨询,1名法官助理对适宜诉前调解的纠纷进行筛选甄别、引导分流,指导当事人填写《调解意向对照登记表》,便于后期当事人双方快速有效达成调解协议。诉调对接办公室根据纠纷性质合理分流委派调解。今年以来,区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心共接收委托委派案件859起,成功化解266起,超过1/3的案件在诉前调解成功,极大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率。
二、联调联动精准化解类案,坚持“把非诉讼解决纠纷机制挺在前面”,强化“诉源治理”,完善和升级“诉调对接中心”的平台功能,重点打造“道路交通纠纷调解一体化平台、医患纠纷调解平台、劳动纠纷调解平台”、“物业纠纷调解平台、家事纠纷调解平台、邻里纠纷调解平台”等六大平台,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其中,该院与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合作共建“道交一体化”平台,为交通事故当事人在线提供损失确定、赔偿调解和保险赔付等服务。线上调解成功要求进行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直接由诉调对接工作人员将材料扫描件转立案窗口立案,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线处理和信息共享。开辟诉前委托鉴定绿色通道,经双方当事人同意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案件在诉前组织双方进行鉴定,以便在诉前定损,有效提升调解成功率。
三、无缝对接提升调解质效,一是构建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网络。通过与辖区2镇、1园区、7个办事处建立网格化诉调对接机构,形成了与基层调解组织有效对接互动的大调解格局。依托“诉调对接中心”,选聘8名退休法律工作者、妇联干部作为专职调解员,组成4个调解工作室,专门在院内进行司法调解。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心理咨询师、部分退休老同志中聘请有5名特邀调解员,在全区89个社区(村)建立了一支262名兼职调解员队伍,充分利用他们“人熟、地近、心热”的优势,积极参与案件调解,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二是实行“调、裁、审”一站式流程。根据《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该院制定了《工作流程》和《工作规则》等制度,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由对应的指导法官把关、出具调解书,需要进行司法确认的由指导法官负责司法确认。如调解不成,案件及时转立案程序,切实快速化解纠纷。
三是建立共享共建机制。两个派出法庭结合辖区内矛盾纠纷特点,与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座谈会。从目前的案件情况来看,大部分纠纷一般都是由较小的矛盾引起的,在我国目前“人情社会”现状下,基层组织对调解此类纠纷具有“得天独有”的优势,通过加强指导、培训人员、完善制度,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整合,发挥出“1+1>2”的作用。另外,该院主动与公安、妇联、民政、社区、医院等相关部门通过建立联动机制,在案件调查取证、民间调解等方面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促进了诉调对接多元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强化跟踪问效。该院全面实行“纠纷首接责任制”,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对第一次受理的纠纷案件全程跟踪,全程参与,确保调解的实质化效果,真正形成“案结事了”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是不断完善和提升人民法庭功能,该院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第一线的“桥头堡”作用,构建人民法庭“诉源治理”平台、提质增效的繁简分流平台、全方位参与乡村治理平台、新时期下的法治宣传平台,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实践证明,建立完善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积极作用,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牧野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法院的有关精神,不断总结并广泛汲取工作经验,利用好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和“智慧法院”建设的有利契机,闯出了法院跨越式发展促和谐保稳定的新路子,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能推广的样本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