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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专题学习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四个意见”

发布时间:2019-07-11 08:58:16



    7月10日,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举办“学习两高两部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四个意见’培训班”,所有刑事员额法官及刑事审判庭全体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培训。该院刑庭庭长王宝峰结合涉黑涉恶案件审判经验,对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四个意见”进行了全面解读。

    据了解,今年4月9日,全国扫黑办在京首次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4个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恶势力的具体认定标准,“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界限,涉黑恶财产的范围及处理方式、程序,“软暴力”的基本概念、表现形式、客观认定标准等,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通过此次学习,干警们对黑恶势力犯罪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在精准区分“套路贷”和“高利贷”,准确把握“恶势力”认定标准,突破财产处置和“软暴力”取证难等问题上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大家表示,一定要正确理解、全面贯彻“四个意见”要求,不断强化证据意识,提升司法能力,依法办理好每起涉黑涉恶案件,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新贡献、取得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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