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推进法律监督制度化,11月21日,牧野区人民法院召开2018年第41次审判委员会会议,会议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明慧主持,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颖列席会议。这是牧野区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区法院审委会会议。
徐明慧院长指出,邀请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部署,有助于推进法律监督的制度化,要通过检察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助推法检两家的协同配合,提升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司法能力和水平,达到共同促进,共同提升。今后,牧野法院将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完善监督机制,严格公正司法,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董颖检察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党中央、最高检的重要部署,法院、检察院作为司法机关,承担审判、法律监督职能,在诉讼中分工负责,互相监督、配合。下一步,将以此次列席审委会为契机,加强检法合作交流,严格按照法律尺度,在每一个案件中体现司法公平正义,为建设法治牧野、和谐牧野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