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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牧野区法院开展3·15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7-03-15 14:13:15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 ,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3月15日上午,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组织6名法官和志愿者在宝龙城市广场开展“天天3·15  保护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该院以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帮助群众了解在消费过程中如何加强自我保护、怎样识别消费陷阱、发生消费纠纷后的解决方法等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水平。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800余份,受到过往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责任编辑:冯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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