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区法院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制定五项措施,确保涉及妇女儿童案件快立快审快执。一是对涉及妇女儿童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开庭,优先执行的四优先原则;二是加强诉讼指导,在立案、审理、执行环节中分别由导诉员、审判员、执行员对妇女儿童当事人及时进行诉讼指导;三是对经济条件确实困难的妇女儿童实行缓减免诉讼费,以保证贫困妇女儿童打得起官司;四是加强巡回审判,采取巡回办案,就地开庭的方式,以案释法,教育群众;五是积极协调当地妇联等有关部门,争取有关政府部门的支持,以真正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