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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徐明慧在区人大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4-01 10:09:18




3月29日上午,在新乡市牧野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院长徐明慧代表牧野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并请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3月29日在牧野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牧野区人民法院院长  徐明慧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牧野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聚焦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真抓实干,全年受理诉讼案件4790件,审结4356件,结案率90.94%,案件结收比103%,位居全市法院第三名;全年共执结案件1765件,结案率89.96%,同比增长19.9%,执行到位金额1.6亿元,同比增加约3100万元,均创历史新高,为促进全区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严厉惩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刑事案件431件,审结411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中海信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梁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案件,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不断提高。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大力推进庭前会议和庭审实质化,在2起案件中对非法证据依法予以排除,依法对1名被告人作出无罪判决,切实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二是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按照省、市、区委部署,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密切协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主动向社会公开庭审过程和判决结果。共受理7起涉恶案件,全部审结,58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实体刑罚,其中李明辉等8人分别以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罪被判处十二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郭锡臣等14人分别以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四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妥善处理民事纠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院积极践行“一审中心主义”,充分发挥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的作用,依法审结3605件民商事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大力推行诉前调解、案件繁简分流、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改革,把审判职能向诉前和审前延伸。通过开辟涉军涉农案件绿色通道,组织开展涉农维权专项活动,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维护好军人、农民等特殊利益群体的合法权益。认真总结分析涉民营企业案件审判情况,深入辖区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保障群众权益,坚决打赢执行攻坚战

一是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委政法委的积极协调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综治协调、法院推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从执行联席会议、公安临控措施、打击拒执犯罪、网络查控扣划、执行网格化管理等方面,建立完善的执行联动机制。通过加强与纪检、公安、税务、金融、工商、土地、房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约谈失信被执行人400余人次,对3000多名被执行人采取失信惩戒、限制消费等强制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二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见效之年,任务艰巨,压力空前。院党组带领全体干警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创新执行办案运行模式,完善执行指挥体制架构,实行分段集约执行措施,先后开展“执行春雨”“夏季雷霆”“秋季风暴”“铁拳破冰”等一系列专项执行活动,共摸排线索300余条,依法拘留被执行人32名,执结难啃骨头案78件。面对严峻形势,43名执行干警不分昼夜、无惧寒暑、不畏艰险、敢干敢拼,6名干警累倒在执行岗位上,用忠诚和汗水奉献最美芳华,较好实现了“四个基本”和“三个90%,一个80%”的目标要求,“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对于“执行不能”案件,通过严格审查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纳入“终本案件库”管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一旦发现有财产坚决及时恢复执行,尽最大努力、穷尽一切措施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按照执行工作“一性两化”的总体要求,我院坚持以信息化为基础、以规范化为保障、以强制性为后盾,不断创新执行模式,实行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大力推行司法网络拍卖,通过淘宝、京东等司法网拍平台发布拍品313件,成交51笔,成交金额4236万余元。通过河南电视台、广场电子屏幕、微信网站、今日头条等平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445人次,有301起案件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压力主动履行义务,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是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出台《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审判权运行及保障机制实施意见》《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等制度,建立起以法官为中心,以审判工作为重心的人力资源配置模式,全院包括院长、副院长在内的22个审判团队实行随机分案,明确办案数量和考核指标,将案件质效作为业绩考核与奖惩的主要依据。在团队内部,突出法官管理职权和主体地位,负责对法官助理、书记员及其他司法辅助人员的管理,由法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二是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为保障新型审判机制顺畅运行,我院按照中央编委和最高法院的要求,根据精简效能、服务审判、依法设置、运行高效的原则,制定了《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试行)》,并于3月20日召开了内设机构改革落实部署会议,将原有的14个部门整合为8个,2个人民法庭保留不变。同时,根据岗位要求和个人品德特点,对人员进行重新优化调整,所有人员已于3月24日前全部到岗到位工作,内设机构改革平稳顺利完成,改革后的组织架构更加科学高效。

三是不断加强职权优化配置改革。严格落实员额法官办案和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明确规定进入法官员额的院庭长主要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且院领导办案数量不低于全院法官平均办案数量的40%,起到了很好的“头雁效应”。结合审判实际,建立刑事和民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在为法官提供咨询、统一裁判尺度、促进法官审判经验交流、提升法官职业化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将审判委员会的职能重心从讨论个案转变到宏观上总结审判经验,研究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和审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全体员额法官列席审委会讨论发回改判案件,切实发挥审委会在审判决策指导、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四是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制定《审判管理监督权暂行规定》和院庭长“权责清单”,细化审判管理、审判监督的范围和程序,实现院庭长监督管理有据、有序、有痕。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案件管理信息平台,积极推行网上办案、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所有案件的审判流程和监督管理均实现全程留痕,改变了传统“盯人盯案”监督模式。先后制定《均衡分案工作规则(试行)》《关于审判管理向精细化转变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的意见》等制度,创新采取以“周结案指导计划”为中心的周通报月评估、重点案件第三方评查、全流程网上办案等一系列措施,做到工作可量化、可考核,审判质效得到全面提升。

四、践行司法为民,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探索建立诉前保全、诉前鉴定机制,办理诉前保全案件127件、诉前鉴定案件173件,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提供了更强有力的保障。创建智能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移动客户端等诉讼服务平台,实现网上立案缴费、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在线调解矛盾纠纷、随时查询案件信息等,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到案件的进展情况,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不断提高。

二是主动探索纠纷多元化解。按照全区“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工作部署,依托“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心”和275名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建立健全特邀调解、专职调解、律师调解等制度,加强与行政机关、基层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的衔接,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纠纷。同时,将保险业成功引入诉前调解范围,由市保险公司选派工作人员进驻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心,调处涉保险合同纠纷和交通事故纠纷。全年受理诉前调解案件1929件,调解成功673件,调解率达34.8%,超过1/3的案件无需进入诉讼程序即可得到妥善解决。

三是不断深化司法公开。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实时自动向案件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推送立案、分案、开庭、中止审理、恢复审理等5个方面12个重要节点信息。进一步强化“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全年上传庭审视频200余场次,在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生效法律文书7338份,积极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此外,先后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在国家和省市级媒体发表新闻稿件338篇,微信推送图文消息355条,以此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法院工作,向社会“讲述牧野法院好故事,传播牧野法院正能量”。

五、坚持从严治院,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面清单》,从主体责任、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典型案件、交办问题等24个方面,查找出44个问题,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通过党组成员带头上廉政党课、组织学习“一章两法”、进行党规党纪知识测试、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教育引导全体干警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两个责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二是不断提升队伍素质。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调研活动,积极争创学习型法院,依托最高人民法院“网上图书馆”、中国法官培训网等平台,为干警查阅法律法规、参考案例、文献资料等提供便利。先后组织30余名干警到浙江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参加业务培训,配发10余种政治理论和业务类书籍200多册,进一步优化干警的知识结构。组织参加全国、全省法院系统学术交流活动5次,承担2项省市级重点调研课题,我院干警撰写的10余篇论文发表在《民事程序法研究》《公民与法》等国家和省级刊物上,3名干警在“全国法院家事审判论坛”“第二届牧野法治论坛”等荣获奖项。

三是坚持从严正风肃纪。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敢转争”和“以案促改”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惩态度冷漠、推诿扯皮、慵懒散怠、“六难三案”等问题。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教育引导全体干警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筑牢廉洁司法防线,全年未发生干警违纪违法现象。

四是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区人大汇报法院整体工作、司法体制改革、基本解决执行难等重要工作情况。积极落实检察长依法列席审委会制度,邀请代表委员旁听评议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320余人次,办理意见建议30余件,每周以推送《牧野法苑》的形式向代表委员通报工作,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各位代表,牧野区人民法院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牧野区人民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9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区法院的主要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继续坚持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突出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巩固执行攻坚成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干警队伍能力等重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教育全体干警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不折不扣执行区委决策部署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上。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打牢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基础,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第二,坚持依法履责,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严格贯彻新刑事诉讼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继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和立审执协作力度,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更高目标迈进。

第三,坚持统筹推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实现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案件繁简分流、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等综合配套改革措施,加强督察问效,确保改革落到实处。积极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大力推动“智审、智执、智服、智管”建设,扎实推进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和智能化辅助办案工作,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第四,坚持制度建设,进一步锻造新时代过硬法院队伍。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继续开展向李庆军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加快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干警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落实防止干预办案“两个规定”,坚决惩处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认真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从优待警各项政策措施,注重培养干警特别是年轻干警的斗争精神,着力提升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升干警的业务水平和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

各位代表,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决心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帮助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责、勇于担当,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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